OCS系列直显电子吊秤由吊挂件、高精度传感器、A/D转换器、显示器、及遥控器组成。为了使您能正确操作本产品并能充分发挥本产品性能,请你在使用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妥善保存,以备参考。
一般操作
1.开机
开启吊秤面板上的电源开头至“开”位置,显示屏显示最大称量,约5秒钟后回零。至此,即可进行称重(开机后,一般需静置3-5分钟后再使用)。
2.置零
吊秤开机后一般显示为“0”kg,若非“0”kg显示时,请按面板上的〔归零〕键。
3.称重计量
将待称物吊离地面,显示屏即显示出被称物的重量值,待显示值稳定时,即可进行读数。若有钢丝绳等皮重物,则在称重前,将皮重挂在钩上,按〔归零〕键,使之显示“0”kg,随后再吊被称物,此时显示值即为被称物的净重。在皮重物不改变的情况下,此后的各次称重值均为被称物的净重。直至需改变皮重物或关机。
4.关机
称重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秤体面板上的电源开关,以防电池无效耗电。
5.背光操作(仅适用于液晶显示的吊秤)
长按(归零键)3秒钟以上或由遥控器上的(d)键控制背光灯的开启和关闭。重新开机后默认值为关闭。
五、充电须知及方法
本产品使用免维护充电式蓄电池( 6v10ah),当电力不足时,显示屏会出现下列信号:
a.低电压指示灯闪烁为电力不足信号,此时应先行充电,若继续使用,可大约使用10小时。
b.当低电压指示灯变成长亮时,表示电力已经用尽,此时显示屏关闭不显示,请立即关机充电。
c.充电后,若显示屏及指示灯完全无法显示,表示充电困难或电池损坏,请送厂家进行维修。